快遞小哥“自拍”暴力分揀 雙11后遺癥來襲
爆料
博世洗碗機雙11促銷反而漲價
昨天有媒體曝光“博世家電官方旗艦店”雙11期間銷售的一款洗碗機比平日價格更貴而且取消了原有的優惠,使得買家在雙11當天的入手價格比之前更貴。根據調查,位于天貓的“博世家電官方旗艦店”店鋪主頁上,一款名為Bosch/博世 SKS51E01TI臺嵌兩用智感全自動洗碗機,在10月30日時的價格顯示為4940元,而且當天從“10.30 0:00至10.31 17:59”的活動時間,該商品在價格上還可以享受200元和曬單紅包50元的優惠,也就是顧客最低只需花費4690元。
但在雙11當天這款機器的價格卻漲到了4990元,而且商家還取消了當初推出的50元曬單紅包,也就是每臺機器要多花300元。昨天北京青年報記者再度登錄該網頁,顯示其價格為5290元,而11月13日至11月15日可選用300元優惠券,仍相當于4990元。但商家對該商品的原價標注則是6400元。對此,該商家的客服則表示“活動不同,商品價格也會改變”。
文/本報記者 趙新培 張欽
支招
雙11購物出問題該怎么辦?
對于網購中發生的糾紛,天穗律師事務所律師給消費者支了幾招。
收到假冒偽劣商品
向工商局投訴
網購遇到“李鬼”時有發生,消費者可以要求網購平臺披露商家信息,提供商家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向轄區的工商局進行投訴。同時收集整理相關購物材料(如商品對人身體產生危害則收集醫院或相關機構出示的證明),將所購得的商品送到轄區的質監部門進行檢測,如果檢測結果證明商品是假冒偽劣產品,商家可能涉及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必要時還需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假若商家無法提供工商登記信息與品牌授權信息,網購平臺對其未盡到審查義務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商家以物流損壞為由拒絕退款
向網購平臺投訴
無論是付款后貨物從商家寄往買家,還是退款時貨物從買家寄往商家,當商家聲稱貨物被物流損壞拒絕退款時,商家應該向物流公司索賠,而不應該向買家主張權利,此事可以向網購平臺投訴,責任很清楚。除非商家能夠請物流公司提供蓋有公章的書面證明,證明物流過程中沒有損壞,也就是說物流包裝沒有打開或擠壓變形,以此反證商家寄出物品時物品完整(或買家退貨寄出時就是廢品)。
貨物在物流過程中損毀或丟失
商家先賠償
與上面的情況一樣,商家發貨后貨物在物流過程中出現損毀或丟失的情況下,應由商家向買家作出賠償(補發商品或退款),其后再由商家向物流公司索賠。根據《合同法》第311條規定:“在貨物運輸中,承運人應當將貨物安全運輸到目的地。承運人應當對自接收貨物時起至交付貨物時止所發生的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在未收到貨物的情況下,買家無須為此承擔責任。
打差評遭商家騷擾恐嚇
直接向公安報案
對于騷擾行為,如電話、短信惡意騷擾恐嚇的,受害人可以報警救助。可以以錄音、聊天記錄等方式保留好對方對你或你家人進行污蔑、謾罵、恐嚇的證據,然后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公安機關進行處理。因此,遇到解決不了的網購難題時,不妨咨詢專業律師,尋求律師的幫助,快速解決問題。
法律專家提醒網購者,一定要提高證據意識,及時留存與網絡購物交易相關的重要頁面信息等證據,否則即便你再有理,也可能因為舉證不足而承擔不利的后果。
文/本報記者 趙新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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