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回復“網文可算論文”:嚴把學術關
■ 追訪
浙大師生
外界解讀很多是斷章取義
針對《辦法》,一位浙大老師表示,這一規定的出臺考慮得不夠周全,有些草率,但出發點和動機是好的。同時,外界的解讀很偏激,很多都是斷章取義。
“《辦法》并不是說網紅文章就能作為學術論文來認定,指的還是對社會問題對公共事務有研究、有深刻見解的文章,如果在新媒體平臺產生重大社會影響,可以和期刊論文同等對待。”這名老師表示。
他認為,《辦法》是鼓勵學者在新媒體平臺發聲,不要局限于小圈子文化。學術刊物是小眾傳播,發行量不過是幾千份、幾萬份。如果是在網絡、新媒體平臺針對公共事務、社會問題發聲,并產生重大的社會影響,它的社會傳播面更廣,價值比學術論文要高,帶來更多的社會效益溢出。
“有價值的東西如果沒有傳播,那價值如何體現呢?價值是在傳播過程中實現的,在當下的時代,傳播面越廣越好。”他說。
浙大一名人文社科類專業的同學告訴記者,對于人文社科類的專業,有學術成果相對比較難,在學術期刊上發文也比較困難,新規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學術的壓力。而且如果網絡發文可認定為學術成果的話,以后找工作在簡歷上也更好看。
記者注意到,浙大對此事的回應提到,《辦法》旨在探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呈現方式的多樣化。上述人文社科類專業的同學表示,他的專業更偏重實踐,很多同學也都在自己搞公號,對他們來講,正在做的事就是他們的成果,其實跟學術論文是一樣的。
理工科類專業的同學則表示,自己還是更傾向于在領域內的期刊上發表論文、申請專利等形式,但新規為學生提供了一種新的可能,沒有什么不好,不論以何種方式,這都是一種自己能力的體現與證明。
網絡平臺
為學術文章刷量將刪除處理
《辦法》中指出,“較大網絡傳播”是指作品被不少于10家主流媒體及其網站、“兩微一端”和重要商業網站及其“兩微一端”刊發、轉載;微信公眾號刊發的作品,閱讀量不少于10萬;頭條號刊發的作品,閱讀量不少于40萬。
有網友提出,會不會存在買流量、刷閱讀量的情況?將如何監管?
對此,被《辦法》中認定為中央級報刊、電視新聞媒體之一的《環球時報》微信公號16日發文稱,覺得在環球時報微信發文章容易的可以來這試試標準;環球時報“10萬+”不難,但禁止為學術文章刷閱讀,一經發現疑似刷量文章做刪除處理。
優秀網絡文化成果怎樣認定?
(一)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和《求是》雜志刊發,并形成重大網絡傳播的作品,可申報認定為等同于國內權威學術期刊刊發。
(二)在中央級報刊、電視新聞媒體刊發或播報,并形成較大網絡傳播的作品;在中央級媒體的網站及其“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移動客戶端”(以下簡稱“兩微一端”),其他主流媒體及其網站、“兩微一端”和重要商業門戶網站及其“兩微一端”上刊發、轉載,并產生重大影響、形成重大網絡傳播的作品;獲省部級網絡文化評選獎勵的作品,可申報認定為等同于國內一級學術期刊刊發。
(三)在中央級報刊、電視新聞媒體刊發或播報,并形成網絡傳播的作品;在中央級媒體的網站及其“兩微一端”,其他主流媒體及其網站、“兩微一端”和重要商業門戶網站及其“兩微一端”上刊發、轉載并產生較大影響、形成較大網絡傳播的作品;獲教育部相關司局和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等廳局級網絡文化評選獎勵的作品,可申報認定為等同于國內核心期刊刊發。
重大、較大網絡傳播怎樣認定?
(一)重大網絡傳播:
作品被不少于20家主流媒體及其網站、“兩微一端”以及重要商業網站及其“兩微一端”刊發、轉載。
(二)較大網絡傳播:
作品被不少于10家主流媒體及其網站、“兩微一端”和重要商業網站及其“兩微一端”刊發、轉載;微信公眾號刊發的作品,閱讀量不少于10萬;頭條號刊發的作品,閱讀量不少于40萬。
■ 延展
網絡文章納入考評 浙大非個例
優秀網絡文章納入科研成果,浙大并不是個例。
作為2013年教育部開展高校校園網絡文化建設專項試點學校的上海交大,記者注意到,《上海交通大學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簡報[2017]第16期》中就提到,試點將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納入宣傳思想工作干部職務職稱評聘條件。而據媒體報道,上海一些高校早就已經將這一標準作為教師的工作評估的依據之一。
此外,2013年,教育部《關于開展高校校園網絡文化建設專項試點工作的通知》中提到,研究制訂優秀網絡文章納入科研成果統計、列為職務(職稱)評聘條件的辦法。
2015年9月,教育部發布的《關于加強和改進高校宣傳思想工作隊伍建設的意見》中提出,要積極探索建立優秀網絡文章在科研成果統計、職務職稱評聘方面的認定機制。
在今年教育部發布的2017年工作要點中,又一次提到:推動將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納入科研成果統計、職務(職稱)評審、評獎評優條件。
聲音
學術成果急需第三方認定程序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表示,在哪里發文只是形式問題,學術成果認定急需解決的是要建立獨立、專業的第三方認定程序。
他表示,如果單單認為學術成果發在學術期刊比發在網絡新媒體有價值,是一種誤解。用學術期刊來評定學術價值這件事本身不靠譜,如果一個人有思想深度有專業眼光,不論用什么方式表現都是有價值的,所以形式范圍要擴大,當然不能走到另一個極端,完全依據轉載量、閱讀量等來衡量文章學術價值。目前需要的是有專業的第三方認定程序,評定學術成果時,匿名處理文章,評定人意見公開,用合理的認定程序對學術成果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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