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推可租可售的共有產權房 新北京人可申購
北京市擬推可租可售的共有產權房

北京市住建委官網昨日發布消息稱,新制定的《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和《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規劃設計宜居建設導則(試行)》公開征求意見,將擬推共有產權房。
北京房地產業協會秘書長陳志表示,此舉對于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完善住房制度,建立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支持中端購房,抑制投機,促進公平,將起到重大作用。
兼具保障房與商品房屬性
相比于經適房、限價房、公租房等保障房,共有產權房是一個新出名詞,大眾對其知之甚少。
據了解,4月,住建部、國土部發布《關于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超大、特大城市和其它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熱點城市,要增加公租房、共有產權房供應。
作為保障房的一類,北京市住建委明確解讀,其是對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進一步調整、優化、升級、規范,不論從建設品質、管理水平、供應規模上均會進一步提高。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認為,從此類住房的認購方面看,主要是針對無房群體而進行的,也包括了外地符合限購的群體,所以帶有一定的保障房屬性。“但此類住房和其他保障房相比一個最大特點是允許租賃,一些經適房和公租房其實是不允許轉租的,從這個角度看,又帶有很強的商品房屬性。”
年滿30周歲單身新北京人可申購
據北京房地產業協會微信公眾號“京房字”透露,此類共有產權房主要購買群體為符合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名下無住房的群體,值得注意的是,年滿30周歲單身新北京人也將擁有申購自住房資格。
房源將優先配售給項目所在區戶籍和在項目所在區工作的本市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的、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工作的非本市戶籍無房家庭。
此外,共有產權住房對“新北京人”的分配比例將不少于30%。即要求各區人民政府根據共有產權住房需求等情況合理安排共有產權住房用地,其中,滿足在本區工作的非本市戶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應不少于30%。
可出租 滿5年可出售
針對外界較關心的“共有產權房能否出租或專賣?”,《辦法》意見稿提出,在購房合同簽訂條款中規定,購房合同應明確共有產權份額、房屋使用維護、出租出售收益分配等內容。
據“京房字”解讀,個人和政府指定持有機構分別拿一定比例的房子,看預定售價和搖號選房時的同區域同品質商品房均價比。持有不滿5年的只能代持機構回購。持有滿5年的,同等價格下代持機構優先買;也可按原有比例賣給有共有產權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還可以轉成商品房銷售給代持機構分成;滿5年后也可以買了政府份額后變成商品房。出租指定平臺,中介不能代理共有產權房的出租出售。
“此類住房最顯著的特點,就是產權的讓渡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逐步讓渡的方式。基于類似的產權讓渡模式,地價和房價的構成也會有不同。最典型的就是,購房者前期因為占有部分產權,所以在購房方面的出價相對會比較低,這也有助于降低購房成本。而隨著后續購房能力提高,可以繼續從政府手中回購相應的產權。此類操作有很好的制度創新,關鍵要在細節上做探討。”嚴躍進分析表示。(袁雅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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