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獨家】什么是債權人?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區別都有哪些?
什么是債權人?
債權人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出售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債權人)。
債權人的權利
1、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保權制度的一種。保全債權是債權人代位權制度的基本價值取向。
我國合同法規定的代位權,是以傳統的代位權理論為基礎,針對近年來我國嚴重存在的三角債以及債務人逃債廢債現象而確立的新的債的保全制度。代位權的效力及于債權人、債務人和次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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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債權人免除債務,指債權人放棄自己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系及其他債的關系。
合同法規定:“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從這條規定看,我國合同法規定的免除是單方的法律行為。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債權人與債務人訂立免除協議,免除債務人的義務。
3、債權人撤銷權,又稱撤銷訴權或廢罷訴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所為有害及債權的行為,得申請法院撤銷的權利。
我國合同法第74條、75條明確確立了債權人撤銷權制度。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的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亦可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區別都有哪些?
1.概念不同:債權人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債務人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系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
2.法定義務不同: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債權人有義務接受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
3.抗辯權享有不同:債務人享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債權人不享有抗辯權。
4.撤銷權享有不同:債權人享有撤銷權,債務人不享有撤銷權。
標簽: 什么是債權人 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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