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出臺《關于實施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的意見》
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5月23日印發《關于實施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的意見》。自治區將以實施“五大工程”為載體,聚焦基礎教育發展短板弱項,突出優質均衡,全力推動基礎教育提檔升級,加快構建更加公平更高質量的基礎教育體系,力爭到2025年全區基礎教育發展水平、綜合實力、創新力明顯提升,主要發展指標和質量水平走在西部地區前列。
關于實施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和政府部署要求,推動全區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現就實施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
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實施基礎教育質量提升“五大工程"為載體,聚焦基礎教育發展短板弱項,突出優質均衡,抓住教師關鍵,強化規范管理,深化改革創新,全力推動基礎教育提檔升級,加快構建更加公平更高質量的基礎教育體系。力爭到2025年,全區基礎教育發展水平、綜合實力、創新力明顯提升,主要發展指標和質量水平走在西部地區前列。
二
實施“五大工程”
(一)實施立德樹人工程
1.扎實推進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師生頭腦。強化思想政治課關鍵地位和課程思政協同育人作用,完善中小學德育工作體系,增強德育實效性針對性,著力在堅定理想信念、厚植愛國主義情懷、加強品德修養、增長知識見識、培養奮斗精神、增強綜合素質上下功夫,努力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建設覆蓋各年級各學段在線優質思政課資源,打造“同上一堂思政課”網絡精品課100節。強化少先隊工作政治屬性,持續加強政治啟蒙,打造“紅領巾學黨史"網絡精品隊課100節。落實《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培育選樹自治區德育示范學校100所。廣泛開展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教育,中小學校堅持每周一及重大節慶日舉行升國旗儀式,開展向國旗敬禮、國旗下宣誓、國旗下講話等活動,每周組織開展1次主題班、團、隊會,每學年至少安排1周時間開展實踐教育活動。(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團委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2.提高體育美育勞動教育水平。強化體育教會勤練常賽,健全區市縣校四級體育競賽制度,開齊開足上好體育課,推廣中華傳統體育項目,培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體育傳統特色學校100所,使每名學生掌握1—2項運動技能。強化美育教會勤練常展,實施學校美育教師配備和場地器材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支持建設中小學高水平藝術團隊100個,使每名學生能夠掌握1—2項藝術技能。強化勞動教育會勞崇勞勤勞,優化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結構,開足用好勞動教育課時,打造勞動教育精品課100門,遴選培育勞動教育示范學校300所,命名掛牌自治區級勞動教育實踐基地100個,支持創建一批全國勞動教育實驗縣(區)。牢固樹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把健康教育融入學校教育教學各環節。(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文化和旅游廳、體育局、科協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3.加快構建協同育人新格局。加強家校協作,學校普遍建立家長學校和家長委員會,每個學校至少確定1名專兼職家庭教育指導教師,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家長會、舉辦1次家長開放日活動,定期開展家訪。加快推進社區家長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點建設,學校每年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指導和2次家庭教育實踐活動,培育創建一批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示范學校和優秀家長學校。統籌社會教育資源有效開發配置,推動全區愛國主義、優秀傳統文化、軍事國防等教育基地和各類公共文化設施等資源向學生免費開放,支持每個地級市建設1個學生綜合實踐教育中心,引導中小學生更好地了解國情民情,強化責任擔當。(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文化和旅游廳、退役軍人廳、婦聯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二)實施資源增量達標工程
4.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以縣(市、區)為單位,制定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把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納入本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嚴格實施。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全面落實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要求,原則上3000人以上規模的城鎮小區應配建1所幼兒園。加大城鎮老舊小區、棚戶區幼兒園改造力度,引導國有企事業單位、普通高校舉辦的幼兒園面向社會提供服務,逐步實現就近入園。啟動實施第四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自治區學前教育生均公用經費獎補標準統一提高到300元,計劃新增學位3.6萬個。力爭到2025年,全區縣域內85%以上的班額達到國家認定標準,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95%,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市、區)評估認定比例達到50%。(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5.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加強城鎮學校建設,統籌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與能力提升計劃等項目,落實新建居住區配套學校建設制度,擴大城鎮學位供給,保障學生就近入學需求,逐步實現小學45人、初中50人標準班額辦學,化解2000人以上大校額。持續改善鄉村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加快推進鄉村相對集中辦學,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實現鄉村辦學效益和質量雙提升。建立完善信息化、實驗儀器、圖書、體育、勞動教育器材等裝備管理監測、有效使用和補充更新機制。力爭到2025年,全區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7%,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市、區)評估認定比例達到50%。(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6.完善普通高中基礎設施。加大普通高中基礎設施投入和教學儀器設備配備,增加選課走班普通教室數量,支持資源不足的市、縣(區)增設普通高中,著力化解大班額,滿足新課改新高考要求。加強數字化實驗室、智能化探究室、社團活動室、體育場館、多功能報告廳等建設,適應學生培養新需求。鼓勵普通高中積極開展科技、外語、藝術、體育、勞動教育,形成辦學特色,培育打造自治區級特色高中15所。力爭到2025年,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5%。(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7.推動特殊教育延伸融合。推動20萬以上人口的縣(市、區)因地制宜在中小學附設特殊教育學校(班)。加強自治區、市、縣三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對接收5名以上殘疾學生隨班就讀的學校設立專門資源教室。鼓勵幼兒園接收殘疾兒童,支持地級市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中心。支持中小學實施無障礙設施改造,新建學校原則上達到無障礙建設標準。(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殘聯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三)實施規范化管理工程
8.嚴格教學基本要求。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實施教學,加強課程實施日常監督,確保達到國家規定學業標準。加強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管理,規范教材、教輔和教學資源審核選用機制,校本課程原則上不編寫教材。嚴格落實學科教學基本要求,堅持提前備課,嚴禁不備而教、超標教學等違背教學規律行為。嚴格作業管理,加強學科作業統籌調控,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幼兒園必須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嚴禁小學化傾向。(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9.提高課堂教學質量。聚焦課堂教學,分學科制定課堂教學基本要求,完善優質課標準。教師要熟練掌握教學基本技能,認真備課標、備教材、備學生、備教法、備技術,注重啟發式、互動式、探究式、體驗式、沉浸式教學。把握學段和學科特點,有針對性開展創新素養教育,培養學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發學習興趣,促進學生創新人格、創新思維、創新方法的培養和形成。開展調研課摸底、推門課檢查、優質課評選、競賽課展示、示范課推廣,學校要精心組織說課、磨課、聽課、評課、公開課等活動。完善各級教研機構教育質量監測職能,充實教育監測力量,強化監測結果的診斷、調控和改進作用。(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10.強化城鄉教育協同發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嚴防輟學新增反彈。采取委托托管、線上結對、聯動教研等方式,推動城鄉集團化辦學全覆蓋,著力提升城鎮薄弱學校和農村學校教育質量,促進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加強農村學校教學過程性監管,統一城鄉學校教育教學、教師管理、業績考核、教育評價標準和要求,全面提升鄉村教育質量。建立學業水平分級監測管理考評制度,監測考評結果作為校長和教師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11.發揮教學科研引領作用。實施教研員專業能力提升計劃,遴選一批學養深厚、理念先進、能力突出的教師擔任專兼職教研員。實行專職教研員任期制,建立教研員準入退出、交流輪崗、考核評價和獎勵懲處機制。建立教研機構包片區、包學校、包學科、包教師、包質量工作機制,采用網絡教研、綜合教研、主題教研及教學展示、現場指導、課題研究等方式推動區域、城鄉聯動教研。強化教研員專業引領作用,教研員每學年線上線下開展講座、示范課、公開課等不少于6節,聽課評課說課等活動不少于80節次。建立覆蓋基礎教育各學科的教學指導委員會,加強學科研究和教學工作指導。推行區域統一標準、學校規范實施、教師積極參與的校本研修工作機制,通過集體備課、雙向聽課、說課評課、案例分析、課例研究、專題講座和學科課程研修等形式,滿足各層次教師發展需求,提升教師的教學能力。積極遴選推廣自治區級優秀教學模式、教學案例和精品示范課,培育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12.深化“互聯網+教育”融合應用。以“互聯網+教育”示范區為載體,推動基于人工智能、大數據、5G網絡背景下的個性化學習、精細化管理和智能化服務。加快寬帶網絡校校通提速升級,全面普及專遞課堂、名師課堂、名校網絡課堂應用,完善空中課堂長效機制,加強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在線互動課堂的應用。建立教師使用資源、上傳課程、在線互動、應用研究審核把關和考核激勵機制,加強優質資源班班通常態應用,推廣使用數字教材。推進教師使用網絡學習空間,有效獲取優質資源,及時上傳精品課程,開展線上師生互動,形成課內與課外、現實與虛擬、線上與線下有機融合的教學模式。建立自治區、市、縣、校四級貫通的教育大數據治理體系,加強智慧校園建設。(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寧夏通信管理局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四)實施新時代強師工程
13.強化師德師風建設。將師德師風建設貫穿教師管理全過程,在資格認定、教師招聘、人才引進、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考核考評、評優選先、表彰獎勵等工作中嚴格落實師德師風第一標準。實施教師入職宣誓制度,建立師德師風承諾、負面清單和失范通報警示制度,嚴肅查處師德失范行為。嚴禁教師組織、參與有償補課。建立師德檔案,把師德評價與教師人事檔案同步管理。加強教師的法治和紀律教育。突出典型樹德,推進“四有”好教師團隊建設。(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14.創新教師專業發展平臺。實施高校與教研機構“雙聘雙導師”制度,鼓勵師范院校聘請具有豐富教育教學經驗校長、教師參與師范生培養,加快建立師范院校、教研機構和中小學協同培養培訓教師新機制。支持寧夏師范學院建設教師教育學院,推進教師職前培養與職后培訓一體化建設。暢通基礎教育教師專業層次提升通道,強化對非師范類教師專業能力培訓,全區中小學、幼兒園專任教師全部持證上崗。統籌整合教師培訓機構、教研室、教科所(室)、電教館等機構資源,建設各級教師發展機構,更好為區域教師專業發展服務。以“塞上名師”和特級教師所在學校為重點,培育一批自治區教師發展基地校,孵化教改課改成果,培養壯大教學骨干名師隊伍。(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黨委編辦、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寧夏大學、寧夏師范學院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15.提高教師培養培訓質量。加強師范類專業建設,將教師專業標準要求落實到師范生培養各環節,在人才引進、經費投入方面支持師范院校及師范專業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拓寬高質量教師培養渠道,積極爭取擴大國家公費師范生在寧招生規模,增加區屬高等院校教育類研究生培養規模,從2021年起將地方公費師范生招生規模擴大至500人。加強校(園)長培訓,努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理念先進、品德高尚、業務精湛、治校有方的校(園)長隊伍。建設教師培訓管理平臺,統籌自治區、市、縣、校四級培訓項目,實施精準培訓和菜單培訓,突出新課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術培訓,打造精品高端培訓項目,“十四五”期間實現全區教師全員輪訓。加快推進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力爭2025年,實現教師信息技術素養測評100%達標。實施中小學教師高端研修計劃,選派骨干教師和校長到東部發達地區和國(境)外參加培訓,強化跟崗實踐和實地研修。(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高等院校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16.打造拔尖領軍人才隊伍。實施千名教育人才培養工程,健全完善自治區、市、縣三級拔尖領軍人才培養體系,建立教師年度人物評選制度,通過層層選拔、定向培養、定期考核、資金支持等方式培育高層次教育人才,每年評選表彰自治區教學名師150名、優秀班主任50名、優秀教研員5名、領航書記校(園)長20名、卓越教育人才2名。支持建設名師工作室,開展課題研究、專業指導、巡回講學活動。加強骨干教師隊伍建設,積極引進高水平大學知名專家學者和知名校(園)長設立名師工作室、教師教育研究院(所),對自治區骨干教師提升學歷給予補助。力爭到2025年,自治區、市、縣三級骨干教師比例分別達到10%、15%、20%。(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17.提高教師待遇和地位。健全教師工資長效聯動增長機制,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核增中小學績效工資總量,完善績效考核分配辦法,重點向教學一線、教學實績突出和課后服務教師傾斜。落實校長津貼、班主任津貼和寄宿制學校績效工資。依法保障公辦園教職工工資待遇,逐步實現同工同酬。
普惠性民辦園參照公辦園教職工工資標準執行。自治區通過以獎代補引導鼓勵各市、縣(區)落實普惠性幼兒園教職工社保待遇。提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中高級職稱崗位比例,理順實驗員、校醫等職稱評聘渠道。加強聘后管理,在崗位聘用中實現人員能上能下。營造尊師重教、師道尊嚴的良好風尚,提高教師的政治地位、社會地位、職業地位。(牽頭部門: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財政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五)實施改革創新工程
18.深化教育評價改革。全面清理與教育評價改革政策相悖和不相符的制度文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符合國家教育評價總體改革要求。完善幼兒園質量評估標準,制定中小學辦學質量評價標準實施細則,定期組織評估,強化結果運用。改革教師評價,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業績考核、職稱評聘、評優獎勵的首要要求,突出教育教學實績考查。創新評價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支撐教育評價改革。將教育評價改革貫徹落實情況納入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牽頭部門: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19.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推進義務教育階段民辦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構建公開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積極推進中考改革,增加中考體育分值,將美育納入中考計分科目。穩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健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建設學生綜合素質管理平臺,將品行日常表現、體質監測、美育和勞動教育課程學習情況納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逐步轉變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的招生模式。(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文化和旅游廳、體育局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20.優化教師資源配置。各市、縣(區)要通過編制配備和政府專項保障相結合等方式做好公辦幼兒園教職工配備,將公辦園中保育員、安保、廚師、衛生保健人員等服務按規定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通過教師編制動態調整、優化學校布局挖潛等方式補充中小學教師,促進編制在城鄉、區域、學段、學校間平衡,滿足中小學開齊開足思政、勞動教育、心理健康等課程,適應普通高中新高考選課走班需要。鼓勵各市、縣(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學校提供后勤、宿管、安保、醫護等服務。全面推行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總量內統籌調配學校教師編制和崗位數量,并向同級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備案。完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交流輪崗時間一般不少于3年,鼓勵通過城鄉結對、校際協作、走教互幫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開展交流輪崗,促進教師均衡配置。(牽頭部門:自治區黨委編辦、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21.提升校園治理能力。推進平安校園建設,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齊抓共管的校園治理工作機制。加強校園人防物防技防,實現中小學(幼兒園)封閉化管理和專職保安配備、一鍵式報警器、視頻監控系統與公安聯網三個100%工作目標。落實《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加強醫教協同聯動,積極開展健康學校創建,每年創建自治區級健康學校100所。完善教師減負機制,嚴格落實教師減負十項措施,從嚴控制面向學校、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和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落實《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保障教師依法實施教育懲戒。健全學校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置機制,依法打擊“校鬧”行為。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規范整治學科類培訓、虛假廣告、合同欺詐等不良行為,嚴查超國家課程標準和超規定時間培訓行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配合部門: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法委、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行自治區省級領導同志包抓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工作機制,強化協調督導,抓好目標任務落實。自治區教育廳成立工作專班,確定年度重點工作,完善政策保障、明確責任分工、強化協調落實,形成高效的工作推進機制。自治區各有關部門(單位)根據職責分工,明確廳局領導和業務處室,全力配合做好各項工作。各市、縣(區)建立相應的包抓機制和工作專班,對照“五大工程”和21項具體措施,制定詳實任務清單和具體推進計劃,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抓緊抓細抓實各項工作任務。
(二)強化資金保障。各市、縣(區)要統籌安排經費實施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自治區建立以獎代補機制,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引導支持。建立健全基礎教育學校成本核定、成本分擔和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各市、縣(區)要按照價格管理權限和成本核定及時調整幼兒園保教費、普通高中學費標準,依據國家及自治區有關規定、按照成本補償原則確定中小學校課后服務費標準,通過財政補貼、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經費。
(三)健全激勵約束。自治區將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納入效能目標管理考核和對市、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重要內容,建立考核約束獎懲機制。自治區教育廳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各部門(單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全過程動態督導,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積極宣傳好的經驗做法,切實傳導壓力、激發動力、形成合力。自治區教育廳每年12月將各地實施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考核評價情況及時報自治區黨委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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