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證券董事長限高令解除:14萬官司如何波及千億公司掌門
近日,國內券商龍頭中信證券董事長張佑君被下達《限制消費令》(以下簡稱“限高令”)一事,引發市場廣泛關注。
5月18日,澎湃新聞記者從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得到相關負責人獲悉,目前張佑君的有關限制高消費措施已經解除。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張佑君被下達《限制消費令》,緣起于中信證券與客戶一單金額不到14萬元的業務糾紛。
限高令解除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信息顯示,5月12日,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向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發布了編號為(2020)粵0391執1550號的執行通知,對中信證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張佑君限制消費,要求其不允許乘坐高鐵以及飛機、列車軟臥、輪船等二等以上座位,不允許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等進行高消費,不允許旅游、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九大限制,申請執行人為余國菁。


不過,截至記者發稿,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相關限制消費令已無法查詢出來。

對此,澎湃新聞記者致電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得到相關負責人確認,目前張佑君的有關限制高消費措施確實已經解除。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美云告訴記者,一般來講,只要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已經履行完畢,那么就可以申請法院解除限高令,“如果中信證券的法律義務已經完畢,那么張佑君的限高令可以依法解除,解除后通過公開網站便無法查詢。”
不過,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相關人士表示,限高令的解除,并非僅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履行完畢一種情況下適用,其他的方式也可以申請解除。
“現在相關案件還在辦理執行過程中,有些細節方面的事情還不方便透露。但是,張佑君并不是限高令的被執行人,他只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執行人不是他本人。更進一步的情況,可以去看我們官方微博發布的相關信息。”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相關人士在電話中對澎湃新聞記者這么講道。
深圳前海法院的官方微博發布的相關消息稱:關于申請執行人余某菁與被執行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糾紛一案,因被執行人已依法處理相關執行事項,本院已于2020年5月15日依法解除有關限制高消費措施。

對于解除限制高消費令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九條指出,在限制消費期間,被執行人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或者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費令;被執行人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本規定第六條通知(人民法院決定采取限制消費措施的,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和被執行人的情況向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送達協助執行通知答書,也可以在相關媒體上進行公告)或者公告的范圍內及時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費令。
有觀點認為,對于國內龍頭券商“掌門人”因公司與客戶十多萬元的業務糾紛,便被下發限高令,是否確有必要?
對此,李美云告訴記者,限制高消費是一種強制執行措施,只要被執行人懈怠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法律義務,那么法院就可以采取相應的強制執行措施。“在此案件中,因中信證券未履行相關的法律義務,那么根據法律規定,是可以對其法定代表人張佑君發出限高令的,跟金額的大小關系原則上沒有太大的關系。”李美云強調。
案件與落實反洗錢相關
中信證券卷入的這起糾紛,標的金額并不算大。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信息顯示,原告余國菁與被告中信證券因證券投資基金權利確認糾紛案,在2018年2月7日立案。
余國菁訴稱,2002年左右,他以余崞清(第一代身份證)的名義在中信證券辦理了證券基金賬戶,因該身份證無法升級為第二代身份證,而且該身份證也于2010年遺失。但在辦理的時候,他填寫了相應的申請書資料,申請人處的簽名也是親自簽署,并知曉該賬戶的密碼。
余國菁認為,雖然其以他人名義辦理賬戶的行為不妥,但其辦理的賬戶及賬戶內資金應歸他本人所有,這也是他的主要訴求。
2018年4月6日,福田區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余國菁立案時屬中國臺灣省居民,故本案屬于涉港澳臺商事案件,案件應由深圳市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管轄。
從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對張佑君下達《限制消費令》判斷,法院應該是支持了余國菁的訴求。

值得一提的是,公開資料顯示,余國菁不僅與中信證券有相關民事訴訟,還與多家銀行和其他證券機構有類似糾紛。自2018年4月份起,余國菁作為原告,陸續與招商銀行深圳深紡大廈支行、國泰君安證券深圳華強北路證券營業部、中信銀行深圳深南支行、建設銀行深圳八卦嶺支行因存在儲蓄合同糾紛開庭。同時,余國菁與銀行的儲蓄合同糾紛和證券機構大體一致,區別在于在銀行辦理的是銀行卡,在證券機構開立的是證券基金賬戶。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中信證券相關負責人指出,該糾紛案件發生的原因,系個人客戶與公司營業部就公司落實反洗錢相關工作中產生糾紛,涉及金額13.98萬元。中信證券依法辦事,嚴格落實各項監管規定,不存在任何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情況。
根據最新的券商經營業績數據顯示,中信證券在營業收入、凈利潤等各項數據方面,依然穩坐國內券商頭把交椅,總市值近3000億元。4月份,營收方面中信證券以33.16億元的營業收入位居首位,環比增長18.23%,同比(較上年同期)增長150.03%;凈利潤方面,中信證券4月分環比增長26.65%,同比增長195.78%,以15.57億元的成績同樣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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