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別墅的“連續劇”還有多少“續集”?
違建別墅的“連續劇”為何一再上演?開發商為了賺錢可以不擇手段,而地方上需要招商引資,需要拉動GDP,需要漂亮的經濟數字,二者“一拍即合”。
2月18日,河北省委書記王東峰就媒體此前報道的石家莊“削山造地”建別墅問題作出批示,要求石家莊市委、市政府立即組成調查組,全面深入調查,堅決依法依規依紀查處。此前,《中國房地產報》記者的調查報道顯示,在石家莊市鹿泉區山前大道東側,一個堪比秦嶺別墅的住宅區西美金山湖小鎮正在大規模興建中,其存在未取得開工許可證便擅自開工建設、違法占用集體土地、依山勢而建幾乎削掉半架山等問題。
這一新聞似曾相識——有關秦嶺違建別墅的新聞才過去不久,相關整治工作還在進行中,這么快石家莊就來了個“第二季”,這是“連續劇”的節奏嗎?后面還會有多少續集?
壯麗河山、秀美景區之中,究竟藏匿了多少違規的房地產項目?2010年4月,媒體調查發現,有開發商在云南大理洱海公園內圈地開發,將公園內的著名景點“情人湖”填埋,建豪華別墅群;2015年,河南鞏義市青龍山慈云寺景區內,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上千平方米土地建成別墅和農莊;同年,有開發商在河北省國家級5A級景區野三坡內違建別墅280棟……填湖、劈山、毀林,只要有利可圖,一些地方和開放商簡直可以戰勝一切“困難”,且你方唱罷我登場、“黑了南方有北方”。
綜觀樁樁件件,不管陳年的還是“新釀”的,總有些驚人的雷同之處。比如,先上車后買票,整個操作、建設很混亂——開發商有沒有許可證“不知道”,施工方有沒有資質“很難說”,正規的土地規劃是什么“不掌握”,糊涂地建、哄騙著賣,被曝光之后統統“說不清”;比如,權錢鋪路、官商勾結——手續不全甚至證照全無就敢破土動工,最先被搞定的往往是地方政府官員和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就像有的售樓處工作人員所說“上面給我們開綠燈”;再如,邊罰邊建、死豬不怕開水燙——哪個房子也不是一日建成的,風景名勝之地冒出成群的別墅誰都看得見,一些開發商早就領了罰單,監管部門也并非全無作為,只是“你罰你的、我建我的”,仿佛形成了某種“默契”。
不管哪個級別的景區、公園,都是公共資源和國家的財富,也應該是國人所共有。蠶食這些名山大川、自然風光,開辟為富人的后花園,私人化、貴族化,不僅傳遞出媚權媚富的價值取向,而且對生態環境造成巨大破壞。更重要的是,有些傷害無法修復,就像洱海的“情人湖”一去不復返。即便有的能修復,也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和代價。
面對如此高頻的違建別墅事件,人們不禁要問,那些分布在祖國各地的綠水青山可還守得住?還有沒有什么地方正在悄悄上演著同樣的違規占地開發“劇目”?
不管是對景區的管理,還是對別墅類項目的開發,都是早有規定。2003年,國土部門就出臺了《關于清理各類園區用地加強土地供應調控的緊急通知》,要求“停止別墅類用地的土地供應”,此后相關部門不斷重申這一禁令;2006年底開始施行的《風景名勝區條例》亦明確:禁止違反風景名勝區規劃,在風景名勝區內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在核心景區內建設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療養院以及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其他建筑物。可禁令之下,“勇夫”依然不少。
違建別墅的“連續劇”為何一再上演?開發商為了賺錢可以不擇手段,而地方上需要招商引資,需要拉動GDP,需要漂亮的經濟數字,二者“一拍即合”。而處罰上,有些標準低到可笑,曾有地方對非法占地“每平方米處罰3元”,因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法占用林地只能按照每平方米10元以下進行處罰”——偷了“天價”的東西,只“罰酒三杯”,這樣的肥肉誰不眼饞?至于地方官員因此被處分的情況更不多見。
對類似違建別墅,中央態度明確。對秦嶺的違建別墅,習近平總書記更是作出過多次批示,后續的處理懲治也是有目共睹。如果一些地方仍然不動真格,不徹底整治,那么被查處應該只是時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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