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出租車轉讓需要注意什么?什么是出租車經營權轉讓? 視點
一、鄭州出租車轉讓需要注意什么
城市公共交通客運經營權有償轉讓是指獲得經營權的經營者將經營權再轉移的行為,其方式主要是讓與和租賃兩種。凡實行出租車經營權有償出讓的城市,大多對轉讓作了相應的規定。如《溫州市區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有償使用暫行辦法》規定:“通過有償取得的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長期有效,屬個人的,可以繼承、轉讓;屬法人的,可以轉讓。”。
由于經營權取得的有償性,因此其轉讓同樣可以實行有償原則,并且應當適應市場規律,使其價格由市場確定,政府對此不必加以管制。而且除非按規定納稅,否則對增值部分不應另外按比例收取其他規費。目前《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經營權有償出讓和轉讓的若干規定》所確定的“經營權轉讓獲得的經營權轉讓費的增值部分,上繳城市建設(公用事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比例不得少于40%”的規定,從名義上看是為了限制經營權的轉手倒賣,但其實更主要的還是利益的產物。

二、什么是出租車經營權轉讓
出租車經營權是指經政府特許,經營者取得有期限從事出租車行業經營活動的權利。行使該權利應有符合規定要求的客運車輛、相應的資金、經營場所、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有與經營方式相配套的經營管理制度;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三、出租車經營權轉讓條件有哪些
1、轉讓雙方同時到業務科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后提交書面申請。
2、轉讓雙方填寫《個體出租汽車營運證使用權轉讓審批登記表》,經相關部門會簽后,業務科提出具體審核意見,報處長室審批。
3、審批同意后,轉讓雙方須到公證部門辦理轉讓公證書,并將其中一份交業務科存檔。
4、受讓人參加客運行業的崗前培訓。
5、轉讓雙方憑業務科簽章的市舊機動車交易表和格式公函到舊車交易市場、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等部門辦理車輛過戶手續,轉讓的車輛需要更新時,可按出租汽車更型(更新)程序辦理。
6、轉讓人到工商、稅務等部門辦理銷戶手續,并將銷戶證明交業務科存檔。
7、受讓人到工商、稅務等部門辦理開業手續,憑新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變更后的車輛證照等到業務科核發營運證、服務證,并辦理開業登記手續。
看到這里,小編相信你也了解了相關的知識內容了,在進行出租車的轉讓事項辦理的時候,是需要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來進行才可以的。好了以上就是鄭州出租車轉讓需要注意什么的相關內容,如果你還有疑問,可以咨詢我們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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